如今,在駕駛的過程中發文字短資訊已經引起了我們的注意了,因為它導致了很多事故的發生(比如地鐵的連鎖事故;看短資訊的時候,讓你撞向燈柱。所以短信駕駛比酒後駕駛更嚴重)。加州州長阿諾德施瓦辛格從明年的1月1號開始已經禁止駕駛時編輯、發送或閱讀任何手機短資訊了,阿諾簽署法案,規定實行初犯者罰款20美元,再犯者罰款50美元。施瓦辛格說:“禁止駕駛時所有電子文本資訊,同時保持司機的手不離開方向盤,眼睛叮著道路,這樣我們加州的道路才會成為最安全的地方。”
早些時候有些有關在駕駛時候使用手機的法規,實際上是沒有用處的,因之法律只規定車上駕駛必須要帶耳機,而駕駛時候有短信,撥號,或下載鈴聲等其實都不能通過耳機去完成。 |